一个女孩子,一会儿广大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说是被奸杀的,一会儿一小撮明白真相的公安民警,以细节丰富得让人不可思议的描述说:是跳水溺死的。真相是什么?
一个位尊权重的省委书记,急急地在干部座谈会、群众座谈会之后,迫不及待地说:“6.28”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,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,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,公然向我党委、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。这是政治定性,还是司法结论?如此匆忙迫切,在没有完整调查情况下急于定调定性的真相又是什么?
书记一说话,全体官员知道我们还不知道的真相了。然后要么不知真相,要么动不动就被请出来愤怒谴责的群众开始在媒体前“很黄很暴力”。在媒体前,人世间出现了一个明白真相的群众。新华网《瓮安群众愤怒谴责6.28事件打砸抢烧不法分子》报道:
“6月30日,记者在瓮安县城采访了部分群众和公安民警,他们向记者表达了心声。在瓮安县城兴隆大道上做服装生意的个体商户游虎告诉记者,……当时社会上的不少传言和他知道的事情真相有出入,一些谣言在群众中传播,起到很坏的影响,他对那些造谣者十分愤慨,希望事态尽快平息,能安居乐业,正常从事自己的经营活动。”
然而这位大义凛然的个体商户所知道的真相到底是什么,我们也还是不知道。在没有独立的调查之前,似乎真相和权力是共生的,书记可以在两场充满了政治情绪化表态的座谈会之后,以真相占有者自居;有资格被记者采访的人也突然知道的是“真相”,上不了镜头的,上不了报纸的人的我们只有继续沉迷“假象”的份。
不管是不明真相的群众,还是明白真相的群众,在作委屈状而蓄藏着愤怒的权力面前,都是可怜的。